问:异地就医备案方式有哪些?
答:1.线下办理:可在州、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在乡镇政务服务医保业务代办点进行办理。
2.线上办理:(1)“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APP、“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等可办理到省内和跨省的所有类型异地就医备案。(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备案记录”里面查询办理结果。
问:备案多久可办结?
答:通过现场办理方式可即时办结;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可查询办理结果。
问:哪些情况无需备案?
答: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视同已备案。
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是多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回参保地就医还能报销吗?
答: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半年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问:异地就医入院前未办理备案怎么办?
答:一是补备案后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且补办备案登记的时间要在当次入院时间前,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是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的,可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后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问:异地就医如何结算?
答:1.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通过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结算。2.手工结算。参保人员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以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问:异地就医时,哪些医疗类型可以直接结算?
答:省内: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特病;跨省: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十个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及肾、肝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
问: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2.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问:生育医疗费用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吗?
答:目前生育医疗费用已实现省内住院直接结算。
问:异地就医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能直接结算吗?
答: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费用,不用垫资和往返跑路。如果是在省外异地就医,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执行。
问:异地就医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问: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比例是什么?
答:1.职工异地报销比例同州内报销比例一致。
2.居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起付线标准按州内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计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居民异地转诊(院)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起付线标准按州外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计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居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诊(院)条件时,转入长期居住备案地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州内待遇执行;跨统筹区转入其他地区(含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按州外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计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