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州民宗委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州民宗委的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公开形式
1.阿坝州民宗委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州民宗委及其各职能科室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编排体系:阿坝州民宗委信息公开栏目主页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政府信息条目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规定和年度报告,同时提供网上在线依申请公开和进度查询;检索区提供信息正文、名称、文号的查询方式;政府信息条目区是根据点击分类栏目或搜索结果展示相关信息条目;可点击政府信息条目查看详细内容,信息浏览页面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主题词,以及政府信息具体内容。
(2)信息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可点击下拉菜单按照正文、名称、文号或全部,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
2.其他方式,如:阿坝州档案馆、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阿坝日报、电子大屏等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州民宗委或州两项资金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阿坝州民宗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20072
邮政编码:624000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县达尔玛街55号
电子邮箱地址:abzmzw@163.com
(二)申请的步骤
申请人填写《阿坝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阿坝州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阿坝州民宗委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流程

(四)收费
收费遵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函〔2008〕174号)精神执行。
(五)申请注意事项
1.为提高工作效率,区别答复,申请人要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申请人就一个具体事项向州政府办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必须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后,州政府办方可受理。
2.按照《条例》规定,申请人所申请内容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内容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或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州政府办公室不予受理和提供。
3.州政府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根据《条例》精神,州政府办公室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三、监督保障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阿坝州监察委举报。
举报电话:0837-2828444
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县达尔玛街55号
邮编:624000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川公网安备 513229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