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编制《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https://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9340/bmzfxxgk_dj.shtml)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7-2826170
通讯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邮 编:62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申请表也可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35号,邮编:624000。
(二)行政复议
阿坝州司法局,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95号,邮编:624000。
(三)行政诉讼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县达萨街291号,邮编:624000。
备注: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