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6-24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信息公开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政策法规类、消息类、公告公示类、网上办事类政府信息在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阿坝州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9526/bmzfxxgk_zn.shtml)上予以公开,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设立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申请获取。我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我所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政府信息。职称评审、项目评审、项目决策中的过程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外。

2、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7—2823151

传真:0837—2823151

联系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崇列街117

3、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阿坝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阿坝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ba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阿坝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bazhou.gov.cn)或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s://www.abazhou.gov.cn/abazhou/c109526/bmzfxxgk_zn.shtml)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指南》规定向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通过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三种形式,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人员代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四川省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上填写《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3)申请处理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7-2823151)。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4)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崇列街117

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5:00-17:00

联系电话:0837-2823151

传真号码:0837-2823151

邮编:624000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阿坝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