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若尔盖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5月14日,若尔盖县巴西镇姜冬村1组14号驾驶人泽郎当州驾驶甘NCC608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国道213线从若尔盖县城往松潘县方向行驶。5时3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G213线1772Km+700m处时,因驾驶人泽郎当州占道行驶、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使驾驶的甘NCC608号轻型栏板货车与对向行驶的由山西省交城县驾驶人赵静赟驾驶的晋JN6316(晋JA534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甘NCC608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泽郎当州、乘车人索郎降措、罗伍泽里、刚桑当州4人死亡,乘车人德尚李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根据《四川省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规定,州安办组织红原县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等组成事故调查评估组,依据《“5·14”若尔盖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阿坝州人民政府批复要求,梳理出,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家、负责人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4个方面的评估清单。
经调查评估,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开展了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州政府依法成立了“5·14”若尔盖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按时完成了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结束后,各相关部门按照《“5·14”若尔盖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泽郎当州,事故栏板货车驾驶员,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因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免予责任追究。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
1.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副县长赵伟谈话提醒;
2.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政府分管公安交警副县长毛旭谈话提醒;
3.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巴西镇人民政府镇长旦真王甲批评教育;
4.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巴西镇党委副书记兼宣传委员尼玛王色党内警告处分;
5.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巴西镇分管安全生产副镇长张旭党内警告处分;
6.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公安局巴西派出所副所长兼巴西交警中队中队长泽仁当周警告处分;
7.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公安局哲蚌寺派出所所长兼交通管理大队巴西中队指导员诫勉处理;
8.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铁布森林派出所教导员索郎认迁书面训诫;
9.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周杨翔批评教育;
10.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副镇长昂俄批评教育;
11.由纪检部门给予若尔盖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余乔批评教育。
(三)对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处理
1.甲一物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州应急管理局对山西甲一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5万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因经济形势下行,公司经营确有困难且可能申请行政诉讼,同意该公司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前缴纳罚款。
2.翟建国,山西甲一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州应急管理局对翟建国作出处人民币27720元(贰仟柒佰柒拾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于2026年1月30日缴至指定银行。
3.潘庆庆,山西甲一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州应急管理局对潘庆庆作出处人民币1470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柒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于2026年1月30日缴至指定银行。
4.赵静赟,事故半挂车驾驶员,2025年7月3日由若尔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罚款200元的处罚。
(四)对山西省吕梁市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
1.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山西省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处置。
2.文水县吉宏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6.4.1.1-e规定对事故车辆晋JN6316车辆进行检测。移交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五)其他处理
1.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已向阿坝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2.若尔盖县巴西镇人民政府、若尔盖达扎寺镇人民政府、若尔盖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向若尔盖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若尔盖县及州级相关部门深刻查摆问题根源与深层次短板,对照清单逐项整改落实,系统推进系列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一)压实属地责任,健全治理工作体系
全面厘清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村劝导站职能职责与工作边界,补齐基层监管盲区,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月度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责任层层落地。
(二)紧盯源头防控,筑牢道路安全底线
聚焦国省干道、事故易发路段,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累计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17处,向相关职能部门下发整改函督促落实。与辖区客运、快递、电单车运营、驾校、汽修等35家经营主体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源头违法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强化秩序整治,提升路面管控质效
聚焦重点违法、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全维度专项整治,构建立体化、全时段管控格局。一是深化超限超载治理,针对“昼伏夜出”“绕行避检”问题,在国道213线、248线、省道217线等重点路段,推行“白+黑”全时段勤务、“固定+流动”布警模式,严格落实“逢超必卸、逢违必究”,杜绝以罚代管。二是严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固化“亥时勤务”机制,聚焦餐饮娱乐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紧盯22:00至次日2:00违法高发时段,常态化精准查处。三是常态化整治无证驾驶,加密路面查缉频次,强化警示教育,将违法人员通报属地乡镇开展“一对一”宣教,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四是全面严治重点交通违法,新增3处固定执勤点位实行24小时值守,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错时执勤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模式,严查非法改装、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五是强化科技赋能,争取专项资金325万元,新建区间测速设施12套、固定测速设施5套,实现重点路段测速设备全覆盖,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截至目前,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391起,其中超速8183起、超载3249起、非法改装616起、无证驾驶728起、饮酒驾驶29起、醉驾20起,依法行政拘留25人。
(四)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累计举办主题宣传50余场,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5万余份,精准覆盖农牧民、学生、旅游从业者等重点群体。依托政务新媒体发布警示案例、出行提示240余条,制作投放本土化双语短视频,拓宽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