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国有企业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协助开展国有企业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相关办法研究及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业务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运营管理工作;参与企业资本运营预算编制、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财务监督、产权登记及违规经营投资追责等事务工作。
(二)2026年重点工作
阿坝州国有企业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将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国资工作会议定统一部署,依法开展协助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国有企业财务、财务监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的建设与优化,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确保国有企业运营数据的实时、准确、全面收集与分析。此外,还将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预警机制的研究与实施,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稳健运行,为我州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国有企业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国有企业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6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2.5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收入预算9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支出预算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万元,占100%。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5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56万元。
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2.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5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2.5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6年支出预算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万元,占100%。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8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4.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1万元,事业单位公医补0.9万元,住房公积金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2万元、津贴补贴8.62万元、绩效奖金12.14万元、绩效工资2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4.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91万元,住房公积金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
公用经费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3万元、水费0.16万元、取暖费0.22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2.38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6年公务接待经费0万元。0
(三)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56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