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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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长 |
胥松英 |
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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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
研究提出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承办所监管企业的改制、重组。审核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协调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州国有企业和科技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防汛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量强州、全域旅游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领域、企业文化建设、党的宣传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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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837—282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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