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商务局

2025-07-03文章来源:
字体:【    】 打印

序号

执法主体名称

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标准

检查计划

1

阿坝州商务局

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含年审)。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阿坝州暂无相关市场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暂不开展检查。

2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

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对经销商基本信息。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
(三)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线上使用情况: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检查经销商是否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四)销售价格、收费项目公示情况:检查经销商是否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见附件

3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核查。

《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第三条。

目前阿坝州无市场经营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

4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第三十二条。

目前阿坝州无市场经营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

无市场经营主体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