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承担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立法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3.承办州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州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州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8.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法律服务资源。
12.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制度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州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在法治统筹上再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十五五”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强化法治建设统筹,提升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二)在规划编制上再深化。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规划总结评估,及时对接上位规划摸清政策走向,有效衔接全州规划,科学编制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系统内规划。
(三)在护航发展上再加力。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推广“天府入企码”,持续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快速办理制度,为企业松绑减负,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四)在维护稳定上再压实。加大中心司法所建设力度,持续推动司法所全面履行“两类重点人员”管控职责,加强人民调解与其他解纷手段的衔接配合,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让法治更加可感可见。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司法局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司法局2025年收入预算166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7.39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司法局2025年支出预算16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86.39万元,占比89.14%;项目支出预算181万元,占比10.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司法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7.39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8.0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7.3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7.39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08.0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312.24万元,占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2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72.33万元,占4.34%;住房保障支出92.69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2026年预算数为1147.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2.公共安全(类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2026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普法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全州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公共安全(类204)司法(0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08)2026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制建设(12)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地方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行政复议、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2026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进修培训费发生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05)2026年预算数为126.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6年预算数为63.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6年预算数为55.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6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6年预算数为92.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事业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4万元。
(一)202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6年公务接待经费2.75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减少0.11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减少。
(三)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4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增加12.3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车辆维修保养经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8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4.6万元,减少7.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1,883.9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7.39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