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附件2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全面推进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创新工作,特别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2.做好群众工作,把维稳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参与行政调解)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按照信访条例处理各类信访件和矛盾纠纷。
3.建立“退管中心”所管辖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包括军转干部)数据库或信息库、基本情况台帐和各类档案,准确和动态的掌握各类人员信息,同时也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真实的各类数据。
4.加强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到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维稳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渗入到基层党支部工作中。
5.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并反馈养老金发放信息,保障这部分人员“老有所养”,及时准确地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办理申请丧葬补助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手续。
6.了解和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和思想状况;慰问孤寡、鳏寡、伤病和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开展好帮扶济困工作。
7.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充分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和鼓励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8.做好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政策咨询工作。
9.根据州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退管中心将坚持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州经信局和州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展开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晚年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贡献最大力量。
1.中心内部建设方面。一是对现有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离退休人员的需求,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标准,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各岗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与离退休人员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二是成立资产和档案清理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清理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清理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对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清理过期、无用的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的保管和使用,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引导老干部工作者向先进典型看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做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优秀干部。
2.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方面。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班、上门送学等形式,组织离退休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抓实日常教育;二是进一步梳理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强化数据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库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等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不泄露;三是完善兴趣队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兴趣爱好和需求,适时调整和增加兴趣队组的种类和数量,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参与机会;四是做好群众工作,把维稳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纳入日常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处理各类信访件和矛盾纠纷;五是根据州委州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阿坝州退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27.2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2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2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退管中心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32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7万元,占52.94%,项目支出154.00万元,占47.06%。
二、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7.2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0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27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7.2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2.0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单位新增退休人员2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68万元,占9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5.14万元,占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6万,占2.49%;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机关事务03(款)事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代发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其他定额生活补助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机关事务03(款)事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离休干部住院护理费以及看望生病住院离退休人员、副县级以上退休人员外出活动等。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机关事务03(款)事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8.00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各项文体活动费、外聘人员劳务费、20个退休党支部开展各项活动补助等。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机关事务03(款)事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围墙加固修复和院坝改造2个项目,提升设施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机关事务03(款)事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在2025年12月完成档案归档和资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资产管理水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6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二)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0.34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减少0.02万元,减少5.5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6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08万元,减少19.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阿坝州驻都江堰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97.95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