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阿坝州民政局
关于2025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加强我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以下简称“救助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救助政策落地见效、惠及全体困难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增加民生福祉。根据要求,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民生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设立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全州困难群众数量、救助标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开展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立项合规、资金申报有据可依。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生活救助、医疗救助、返乡救助)、临时救助等五大类。项目主管部门为阿坝州民政局,主要职能包括统筹推进本地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负责救助资金的统筹分配、拨付及使用监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确保政策落地执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落实《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通过救助资金的精准投放和规范使用,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督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等。重点支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困难群体;支持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破解群众突发困难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安排40933.4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4941万元、省级转移支付6194万元、州级财政配套1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8798.46万元。资金分配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精准救助、分类施策”,主要考虑困难群众数量及分布情况、救助标准、工作绩效、财政保障能力等,适当向困难群众集中、救助任务较重的县市倾斜。救助资金分配在30日内分配至13个县(市),确保资金分配与救助任务相匹配,覆盖所有重点困难群体。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实施及时、足额、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各县(市)实现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救助标准执行到位,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保尽保”、临时救助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90%等。每年州民政局对“救助资金”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成立了以规划财务科牵头的自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自查、座谈访谈等方式,对救助资金预算执行、项目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确保自评工作真实、客观、全面。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全面掌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及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救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和管理流程,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意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推动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专项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特点,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项目实施是否到位,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救助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动态管理是否到位;项目绩效是否达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群众满意度是否达到预期;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规,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可衡量;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公正,分配原则是否明确,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等。
(三)评价选点。本次救助资金涉及13个县(市),为全面掌握救助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通过州财政局系统抽查,已全面落实救助资金发放、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基层管理台账、政策宣传落实等内容。
(四)评价方法。结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特点和评价重点,为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本次采用单位自评法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①产出指标,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②效益指标,含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③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数
三、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按照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数”的二、三级指标,结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特点,逐项进行绩效分析并评分(具体评分表详见附表),总分100分,本次自评得分100分。
(一)产出指标(总分60分,得分60分)
1.数量指标(总分18分,得分18分)
保障城乡低保74964人,特困5234人,完成“应保尽量”指标值100%;临时救助人次12777名,完成“应救尽救”指标值100%;向315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完成“应救尽救”指标值100%。(每小项分值6分)
2.质量指标(总分18分,得分18分)
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826元/月、620元/月(788元/月、580元/月),完成“不低于上年”指标值100%;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1074元/月、806元/月(1025元/月、754元/月),完成“不低于上年”指标值100%;临时救助水平达1477元/月(1283元/月),完成“不低于上年”指标值100%。(每小分值6分)
3.时效指标(总分18分,得分18分)
州民政局联合州财政局向县市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1135万元,完成“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指标值100%;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每月10日之前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完成“≥90%”指标值100%;315名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均在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完成“≥95%”指标值100%。(每小项分值6分)
4.成本指标(总分6分,得分6分)
低保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完成“≥95%”指标值100%。
(二)效益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总分12分,得分12分)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490元/月、343元/月(444元/月、332元/月),完成“有所提升”指标值100%;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完成“及时送达”指标值100%。(每小项分值6分)
2.可持续影响(总分6分,得分6分)
建立《阿坝州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操作指引(试行)》、《关于规范困境儿童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完成“进一步完善”指标值100%。
(三)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
政策宣传达15场次,发放政策宣传册2600多份,完成“≥95%”指标值100%。每月免费向救助对象发放惠民资金发放情况信息,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满意度大大提升,完成“≥88%”指标值100%。(每小项分值5分)
四、评价结论
本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总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总体来看,本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实施整体顺利,预算安排合理,资金分配公平公正,资金使用基本规范,绩效目标基本达成。通过救助资金的投放和使用,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得到了广大困难群众的认可。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健全了管理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强化了监管措施,推动了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基层单位项目论证不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有待提升、群众满意度未达预期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附件:
附件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