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附件2
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2月21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2. 为州政务服务活动提供场所、设备设施,按规定制定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规章制度,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3. 推进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组织制定进驻部门业务办理工作规范、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化。
4. 对州直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参与对州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估,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5. 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6. 承办州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和州委全会决策部署,始终抓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以及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州委以“1610”系统部署推动新起点上阿坝高质量发展打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1. 不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建强州级层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坚团队,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技术难点攻坚等问题进行研判,做好分析评估,提出破题举措,推进我州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加快完成迭代升级“天府通办”阿坝州分站点,上线微信小程序,整合各类移动服务资源,推出更多高频服务“掌上办”,新增更多事项在自助终端“就近办”。同步完成12345智能热线客服体系迭代升级。
2.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试点改革。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系统清理涉企服务事项清单,并联合市场监管、财政、税务和人民银行等重点责任单位,集成高频服务事项,构建“一类事”套餐式服务场景,提升线上线下企业服务专区运行管理水平。
3. 不断深化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将深化我州省级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红原牦牛产业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工作纳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改革重点工作内容,联合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州工业园区等部门,进一步梳理和下放园区服务事项,承接和规范25个省级下放或委托事项受办标准和程序,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合力推进园区产业发展。
4. 积极探索基层便民服务增值化改革。一是将基层便民服务增值化改革纳入基层政权建设范畴,联合州文体旅局、州政务中心、州供销社和州属金融机构联合制定“阿坝州‘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确保全州17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开设不少于1个“便民服务+”专窗,将涉及农牧民群众的金融服务、惠农服务、文旅创业等资源整合至专窗,动态开展事项管理,让便民服务更贴切基层需求。二是建立全州基层便民服务增值化改革政策库,指导并支撑全州174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完成全州百强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提能增值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农村30分钟便民服务圈、城镇新区一刻钟便民服务圈。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政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督查科、网络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872.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42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87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42万元,占42.12%;项目支出505万元,占57.8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2.4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1.4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42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2.4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1.4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72万元,占9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3万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17.81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24.75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等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5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0.87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增加0.08万元,增长10.13%,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经费增加。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增加0.02万元,增长0.1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部门(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1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11万元,增加0.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川办发【2024】32号 四川省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要求(五)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推广运用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体系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依据统一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线下在各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采取电子屏查阅、宣传册摆放等方式展示运行图谱。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1016.91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我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8.13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