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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站内预留场地扩建1台50MVA变压器、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后主变容量为(1×40+1×50)MVA、110kV出线3回(终期4回)。
②在集沐220kV变电站围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110kV集乌二线)至勒乌110kV变电站。
③新建集沐—勒乌第二回110kV线路工程,路径长约27.1km,分为新建架空段和电缆段。其中,电缆段长约0.1km,架空段长约2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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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水: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依托线路沿线民房的污水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不得施工扰民;在土方施工时,当风力达到4级时停止作业;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挡板,防止洒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载、超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3.噪声:
(1)变电站主变扩建
基础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降低施工噪声;施工在站内进行,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扩建区域,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尽可能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
(2)输电线路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
4.固废:变电站主变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不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桶,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当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期间不产生弃土,变电站施工期间产生的余土用于输电线路施工便道回填;电缆通道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经土地整治后复耕;塔基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弃土在回填到设计标高后,将余土向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铺撒、趟平、夯实。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变电站主变扩建施工拆除线路的站用变、保护装置、配电柜、电缆及附件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变电站事故油池内含油淤泥、施工机具在运行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 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根据同类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量,施工机具在运行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很少,应严格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进行,如采用专用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线路路径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草原、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尽可能减小林木密集区内走线长度,经过林木密集区时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尽可能利用既有道路,材料运输采用汽车+人力(马驮)运输等方式,避免新建人抬道路;塔基不占用基本草原,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尽可能避让密集林木;优先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有效减少基坑开挖量;塔基全方位采用长短腿设计,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以减少塔位处的植被破坏;线路避让泥石流、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区域,避免施工影响区域出现新的地质问题。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宣传,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四川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
1.废水: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输电线路运行期无污水排放。
2.噪声:
(1)变电站主变扩建
勒乌变电站新增2#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布置在变电站内预留位置;集沐变电站出线采用埋地电缆;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输电线路
本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线路架空段包括单回段和双回塔单侧挂线段,其中单回段采用单回三角形+单回水平交叉架设,架空段线路与敏感目标处设计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大于7m,非居民区最低允许离地高度6.0m。
3.固废:变电站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既有垃圾桶收集,不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桶;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变电站内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4.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按规定路线行驶,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耕地、草地;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周边绿化保持一致,维持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重要物种:运维路线尽可能避让重要物种,禁止采摘、攀折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禁止随意踩踏植被,并加强对临时占地处重要物种的抚育和管护;禁止捕捉和猎杀野生保护动物以及其他重要物种。禁止向大渡河沿线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勒乌变电站主变扩建
本次新增2#主变为预留位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AIS户外布置;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跨导线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措施。
(2)输电线路
(1)架空段: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线路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要求导线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线路架空段包括单回段和双回塔单侧挂线段,其中单回段采用单回三角形+单回水平交叉架设,架空段线路与敏感目标处设计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大于7m,非居民区最低允许离地高度6.0m;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电缆段:电缆线路采用埋地电缆敷设;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进行接地敷设;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的净距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201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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