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同意设置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

2026-04-14文章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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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2026326日向我提出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的规定,同意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如下:


入河排污口类型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排口

入河排污口名称

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编码

FC-513222-0468-GY-00

设置类型

新设

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责任主体名称: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2309453024K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杨广强    联系电话:139****7381  

行业类别

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和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排放标准

《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直排标准

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91513222309453024K001W

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所在行政区域: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号(厂址以西,杂谷脑河右岸)

排入水体名称:杂谷脑河

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经度(CGCS2000坐标系):103.174681°

纬度(CGCS2000坐标系):31.463141°

污水排放方式

间歇

入河

方式

管道(暗管明口)

是否共用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圆形截面:d=0.6m,S=0.2827m2

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全年

特殊时段(9月至4月)

污水排放量(万t/a)

污染物排放量(t/a)

污水日排放量(t/d)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入河排污口合计

COD

100

1.0949

1.0949

47.624

0.004762

NH3-N

15

0.1642

0.000714

TP

1

0.0110

0.000048

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要求,该入河排污口的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应以标识牌、二维码等方式在入河排污口处信息公开。

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包括: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管控,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属地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并妥善处置。

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免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过程中应当采取监测、巡查、预警等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具体包括:

(一)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有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计量及水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以及附属设施巡查。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影响时,提前向有关主体通报预警信息。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环评等文件要求达标排放。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须在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二)入河排污口涉河构(建)筑物建设应按规定取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你公司应当按照承诺书尽快完善涉河工程审批手续。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入河排污情况。

(三)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发生变化,以及因服务区域、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造成或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本决定书的,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四)该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执行《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直排标准

(五)该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后,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自拆除或者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注销决定书。

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阿坝州理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2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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