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决算

2024-09-18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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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第四部分  附件……………………………………………22

茂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2

第五部分  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对本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规章及有关规定,并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土地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建议;监督管理政府授权的综合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指导、协调县内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要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参与编制全州可持续发展纲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县和州委托的开发建设活动及各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县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管理工作,建设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推动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管理规范,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全县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性监督;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受县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工作应急工作,对全县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干部管理,狠抓党的建设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州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截止目前,共召开党小组会12次、支部委员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大会4次、领导讲党课4次。同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党建相结合,同步部署同向发力。集中学习4次,形成主题教育问题整改整治动态台账4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专题研究“联户联情”工作6次,组织入户走访12次共119人,联系民间信仰场所6次,开展社区“双报到”工作4次。

2.夯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廉政专题学习4次、领导讲廉政党课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4次。强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3.全力整改问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茂县涉及各类生态环境问题281个,完成整改278个,完成率98.9%,剩余3个正在按序时推进整改。2023年初制定实施《茂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完成全覆盖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    4.严格监管执法,持续夯实生态本底。全覆盖开展砂石料场、固废危废、重点项目、矿山矿企、工业企业、污水废水“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两轮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常规性巡查企业20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处罚金额共4.71元。处理信访投诉18起,办结率达100%。开展企业“在线监测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3个。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22家企业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1个。   5.加强环境监测,提升县域环境质量。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稳定达标;全县县域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土壤污染安全利用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实现5个100%目标

6.严把环境准入,做好源头防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52件(其中:完成报告表项目审批3件;完成网上登记备案项目49件),按时办结率100%,与2022年同期比,增38.5%;在茂县政府网站主动公示公开58次;组织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优化完善工作,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全县行政区域分为4个环境管控单元,初步建立茂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7.统筹保护治理,协同推进扩绿增长。深入实施“七大保护”行动。制定实施《茂县2023年“七大保护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田长制,稳步推进林长制创新试点。完成天保工程403.55万亩,恢复大熊猫栖息地植被5106亩;推进增草增林增绿治理,有效管护草原166.42万亩;实施草原禁牧29万亩、草畜平衡98.6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61%;森林蓄积保持在3110.4006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0.32%;湿地保护率达95%,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栖息地保存率达100%;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雪山的观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全力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全域实施“十年禁捕”。纵深推进“七大治理”工程。制定实施《茂县2023年“七大治理工程”方案》,投资5882.83万元,实施15个生态治理项目,目前已完工9个,完工率达60%。制定实施《茂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茂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方案》,加强工业废气、餐饮油烟、扬尘治理等专项整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4处地灾应急排危、10处泥石流治理和维修加固工程,避险搬迁7处,避让转移4904人次;完成513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以及群策群防。开展水域环境整治排查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涉河建设项目2个,新铺堆砂防尘网7000平方米,巡查清理河湖岸线4000公里,清除河岸垃圾、漂浮物14.2吨,疏浚山洪沟12条。

二、构设置

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内设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个事业机构。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27.52万元,支出总计222.9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5.44万元,减少15.58%,支出总计减35.44万元,减少15.5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2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52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2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3万元,占91.13%;项目支出20.19万元,占8.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7.5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5.44万元,减少15.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5.44万元,减少15.5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5.44万元,减少15.5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占14.65%;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5.59%;节能环保支出167.85万元,占73.77%;住房保障支出13.62万元,占5.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7.52万,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决算22.8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决算3.9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行政运行(2110101)支出决算14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0102)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21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支出决算19.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98万元、津贴补贴43.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6万元、住房公积金13.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0万元、生活补助2.3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4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93万元、邮电费3.33万元、差旅费8.99万元、维修(护)费4.19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福利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26万,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2万元,占93.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占6.03%。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加10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增加0.00万元,增加10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3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对企业的巡查、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减少0.34万元,减少5.95%。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2万元,比2022年增加1.14万元,增加2.56%。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总合同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茂县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茂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2023年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茂县生态环境局属阿坝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等股室。

2.茂县环境监测站属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机构。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对本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律、规章及有关规定,并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土地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建议;监督管理政府授权的综合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指导、协调县内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归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要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参与编制全州可持续发展纲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县和州委托的开发建设活动及各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县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管理工作,建设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推动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管理规范,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全县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性监督;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受县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工作应急工作,对全县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人员概况

1.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阿坝州茂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入预算22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茂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支出预算227.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2万元。

基本支出20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52),占91.13%。

项目支出20.19万元,占8.8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和目标实

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类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类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

机关厉行节约。一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使用台次,提高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机关节能降耗。要求干部职工节约水电,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严格控制单位水、电、燃油的开支,确保能耗下降。

项目支出绩效。资金绩效分配情况,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情况,支付资金。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层层把关,认真审核项目资料、票据按照支付程序、合同要求及项目进度支付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生态功能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测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连续的监测,掌握了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质状况,为政府研究和制定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全面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并按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财务管理情况。建立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账,依照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2.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州财政安排和要求,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进行了预算编制,并按时提交了预算草案经主管部门及州财政审核,做到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支出也完全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3.执行管理情况

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每月按时完成计划,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支付。上级专款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执行,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超预算支出。

4.预算完成情况

2023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全年按照预算执行管理,完善财务预算控制指标,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制度和州财政相关规定,完善了部门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建设,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按照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对本单位的预算进行了公开。

5.违规记录等情况

2023年全年未发生违规支出的预警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2.未收到有关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

3.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督促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对未实施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茂县生态环境局无50万及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性还不够,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

2.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有执行不到位的地方,有效监督不够。

3.账务处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

4.固定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该报废的没有及时报废等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费用支出。

2.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配置专管部门和专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切实做到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提高认知程度,强化单位纪检监督作用。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扣分

扣分理由

计分标准(备注)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2分)

基础信息更新(2分)

部门是否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编制质量(3分)

预算编制准确(2分)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专款)总和

部门预算审查(1分)

根据县人大财经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对财经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按规定及时分配财力专项预算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6分)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行政成本(6分)

三公经费(6分)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综合管理(40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内控制度管理(4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4分)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1

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10分)

预算公开(4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按县财政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决算公开(4分)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信息公开(2分)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评价层次(2分)

部门(单位)是否对单位内部股室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对单位内部实施评价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评价结果报告(2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整改完成率(4分)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根据县财政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州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23茂县生态环境局决算统计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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