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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加强文物保护推动民族文化传承

发布时间:2019-08-01 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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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阿坝州不可移动文物点213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32个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66处114个点,阿坝州文物保护单位9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13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9个,国有收藏单位共收藏可移动文物55932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1件/套,二级文物49件/套,三级文物937件/套。

  阿坝州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州、县政府是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加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设立州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200万元。争取国家、省文物维修保护专项经费,完成羌族碉群、松岗直波碉楼、壤塘棒托寺、松潘古城墙、金川曾达关碉、理县筹边楼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程。

  阿坝州完成全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发掘茂县营盘山遗址、马尔康哈休遗址、金川刘家寨遗址和阿坝县秦汉时期文化遗址,刘家寨遗址荣获“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全州投入8.1亿元,完成文物保护项目97个;九寨沟地震后,阿坝州第一时间调查文物受灾情况。(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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