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224730: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15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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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林地破坏问题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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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省林草局;各市(州)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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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林地使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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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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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森林资源遥感变化图斑核查,有序推进核查发现问题整改。 2.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行政许可后续实地监督检查。优化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机制和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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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第1条措施:2024年11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工作文件,组织全省21个市(州)对森林资源遥感变化图斑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有序推进整改。 第2条措施:2025年10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强化林地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和临时使用林地管理,推动全省林地保护和林地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系统化”。2024年12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后续实地监督检查。2024年10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全链条政务服务的通知》,推动各地林草部门从前置服务、组卷服务、初审服务、增值服务、监管服务五方面完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机制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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