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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省第二批第20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2-01-25 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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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省第二批第20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责任单位(盖章):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2年1月

整改任务

红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回喷管道损毁,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停运3个月以上,并未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监测井。

责任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

责任人

陶钢

联系电话

0837-2831363

 

整改目标

 

规范运行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地下水监测井。

整改措施

1.立即对垃圾填埋场已填埋区损毁的渗滤液回喷管道进行修复,开展雨污分流。启动新垃圾热解气化项目试运行,焚烧新产生的垃圾,避免垃圾场超年限超规模运行。

2.2021年6月底前,委托第三方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停运(无渗滤液)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评估,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                                                     

3.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地下水检测井建设并投入使用。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已于2021年5月疏浚了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系统,修复了渗滤液回喷系统;于2021年5月启用了焚烧厂对新产生垃圾进行热解气化焚烧。

2.已于2021年5月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停运(无渗滤液)第三方现场调查分析评估,制定了相关整改方案,于2021年6月完成了更换渗滤液相关处置设施等整改措施。

3.已于2021年6月新建成地下水监测井5口并投用,并委托第三方对监测井内地下废水和周边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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