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禁止宠物进入餐饮场所的倡议书,进一步明确全县餐饮经营区域宠物禁入要求,保障群众就餐安全与公共卫生。
倡议书明确,全县各类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网络餐饮门店等餐饮单位,全面禁止宠物进入食品加工间、库房、就餐区、包间等全部经营区域。持证导盲犬、残疾人助残工作犬除外。
倡议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宠物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门店提示和现场管理,对携宠进入经营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消费者应自觉遵守禁入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卫生、文明的餐饮消费环境。
如发现携宠进入餐饮经营区域、餐饮单位不落实宠物管理要求等情况,可通过12345、12315热线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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