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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8910367E/2024-00036
  • 文       号:阿府办函〔2024〕1号
  • 发布机构: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1-15
  • 成文日期: 2024-01-15
  •  有 效 性:有效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2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5

阿坝州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

良好开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阿坝州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助推新型工业化发展,加快构建“5+N”生态工业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工业企业生产平稳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确保完成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实现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奖励办法

)工业和技改项目奖励一季度内新开工或竣工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各项建设手续齐备,经统计局提供入统及项目投资证明,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续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含能源类),经统计部门确认,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工业企业加大生产奖励鼓励工业企业(采矿业、制造业)加大生产,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统计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户15万元、20万元奖励。

(三)发电企业售电量增长奖励。鼓励清洁能源企业多作贡献,规模以上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一季度上网销售电量同比增长10%(含)、15%(含)以上,未发生非计划停机和安全、环保事故的,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15万元奖励。

)新建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积极培育企业做优做强,支持小升规。经统计部门认定,一季度新建(新投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在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开展数据报送工作的,除享受年度正常的升规入统奖励外,再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

(五)奖励范围。州内及飞地园区在库规模以上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措。奖励资金州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解决。

(二)制定细则州经信局会同州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申报细则,严格对拟奖励企业或项目进行审核,做到公开公正,确保奖励资金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强化协调各县(市)、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提早谋划,及时宣传到位,并深入企业扎实开展工作,掌握项目建设、企业生产运行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化解。

(四)强化安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针对重点、难点、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消除隐患,要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作为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五)严把关口各县(市)经信、财政、统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企业或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坚决防止企业为骗取奖励资金而提供虚假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