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示(12.18)

2025-12-18文章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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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有关规定,阿坝州生态环境局拟受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24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7-2830740

通讯地址:阿坝州生态环境局水与土壤生态环境科(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279-2号)

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信息公示表

申请单位

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理县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

邮政编码

623100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管机关

理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是否涉密

是否同意公开

同意

取用水量

(万吨/年)

/

服务面积

km2

/

服务人口

/

排污口

设置类型

新建

排污口性质

工业企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

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

暗管明口

排污口

位置

所在行政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杂谷脑镇

排入水体名称:杂谷脑河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杂谷脑河理县、汶川保留区

经度(准确到″):103°10′28.85″E

纬度(准确到″):31°27′47.31N

设计排污能力

(吨/日)

50

排污口大小

DN600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1.3144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混合污水排放量(吨/日)

47.624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污水是否经过

处理

处理方式

厌氧+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项目名称

排放浓度

mg/L)

总量(吨)

日排放总量

年排放总量

CODcr

50

0.002381

≤0.6572

NH3-N

5

≤0.000238

≤0.0657

TP

0.5

≤0.000024

≤0.0066

申请理由:

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理县杂谷脑镇沱水路二段41号,于2018年4月建设完成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一条低温脱水土豆条生产线,年产低温脱水土豆条240t)。现由于市场需求拟投资1929.7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建设2条生产线,1条即食土豆系列3000t/a,1条辣卤魔芋系列2400t/a。项目建成后高峰时段即食土豆系列10.9t/d和辣卤魔芋系列8.7t/d,非高峰时段即食土豆系列7.6t/d和辣卤魔芋系列6.1t/d,年产即食土豆系列3000t和辣卤魔芋系列2400t。由于理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当前实际处理量已接近满负荷运行,只接收本项目富含淀粉浓度较高的废水(土豆系列、魔芋系列(破袋挑选用水、巴氏杀菌用水)及冷却循环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生化工艺段的优质碳源补充,剩余部分含淀粉较少的废水(魔芋系列生产线废水(固型废水、三级清洗废水、化冻废水、漂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扫废水、实验室三次后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废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m³/d,采用“格栅+隔油池+厌氧反应池+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杂谷脑河,排污口位于厂址以西,杂谷脑河右岸,东经103°10′28.85″,北纬31°27′47.31″,距离污水处理站约12m,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建

项目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代码为C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不在《理县绿色经济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相关环保规划的负面清单内。

2015年5月,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报告表》,2015年7月6日取得了原阿坝州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阿州环审批〔2015〕60号),2018年4月完成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一条低温脱水土豆条生产线,年产低温脱水土豆条240t)自主验收,2020年6月28日,取得了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13222309453024K001W),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杂谷脑河;新增即食土豆系列和辣卤魔芋系列生产线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取得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505-513222-07-02-476173】JXQB-0016号),现企业正在进行《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技改升级项目环境报告表》初稿编制。企业入河排污口位于厂址以西,杂谷脑河右岸,距离污水处理站约12m,入河排污口高峰时段废水排放量为47.624/d,非高峰时段废水排放量为33.3368/d,1.3144万/a,废水通过自建废水处理站“格栅+隔油池+厌氧反应池+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杂谷脑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COD50mg/L、NH3-N5mg/L、TP0.5mg/L根据设计排放水量1.3144万㎥/a核算,主要污染物年入河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6572t/aNH3-N0.0657t/aTP:0.0066t/a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符合防洪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对现状防洪设施进行破坏,废水排放不会对河底河势稳定产生影响,排污口对区域内水生生物、其他取水用户的影响较小;符合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排总量控制要求;正常排放时,对该河段现状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受纳水域水质类别,不影响下游水功能区的水质。

受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凯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并依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设置》(HJ1386-2024)、《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 532-2011),在全面分析入河排污口所涉及水域的社会、经济、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水功能区划成果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受纳水体水质现状,论证排放口设置对所在水域水质、水生态以及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产生的影响,最后综合分析了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在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州米老头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特此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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