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20〕94号)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近日我州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脱贫攻坚结束后,围绕乡村振兴重点突破,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推动我州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1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阿府办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了四个方面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州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实行“应整尽整”,全部纳入脱贫攻坚年度实施计划,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我州实现消除绝对贫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脱贫攻坚结束后,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机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规划为抓手,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二)全面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和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一是全面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包括明确整合归并涉农专项资金的范围、合理设定任务清单、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二是同步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包括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搭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平台和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转变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促进财政资金由“直接投”向“间接引”转变;二是加快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发改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三是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建管机制,推行民办公助、以工代赈、村民自建等方式,引导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监督、管护的积极性;四是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
(四)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级成立以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州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财政、发改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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