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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0 10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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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20〕13号)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和谐幸福。为推动我州托育事业发展,2020年8月3日州人民政府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省政府将推进3岁以下托育事业发展纳入民生目标,明确2020年每个市州兴办一所托育机构的任务。并拟定为考核市(州)人民政府落实计划生育民生工作内容之一,实行绩效管理。为及时落实贯彻上级的工作要求,推动托育事业发展,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01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州改扩建成2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州、县(市)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人口集中的乡(镇)达到应建尽建,基本形成以州、县(市)城区为龙头、乡镇社区为主干、居民小区为基础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络,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增强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保障居民照护婴幼儿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保障、就业扶持;做好家庭婴幼儿健康服务;加强婴幼儿家庭的早期发展指导;强化服务机构的统筹规划建设;强化服务机构改扩建建设;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打造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

(三)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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