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省第八批第40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12-27 14时52分
字体:
访问量:12
分享到:

阿坝州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省第

40项)整改信息开表

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不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缺。黄河流域聚居点分散,生活垃圾转运距离长、成本高,部分偏远乡镇垃圾无法转运、处理不了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大量非规范垃圾堆场和焚烧点。

责任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837-2828170

整改目标

健全垃圾转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生活垃圾末端处置。

整改措施

1.2021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非规范垃圾堆场和临时堆场整治、拆除。(阿坝县人民政府、若尔盖人民政府、红原县人民政府)           

2.2022年9月底前,健全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针对县城周边区域,按照“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处理”模式,规范收集处置乡镇生活垃圾至县城集中处置;针对不具备转运和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区域,实施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实现生活垃圾就近就地无害化处理。(阿坝县人民政府、若尔盖人民政府、红原县人民政府)

3.2023年12底前,规范生活垃圾收转运作业,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杜绝违规焚烧生活垃圾现象。(阿坝县人民政府、若尔盖人民政府、红原县人民政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阿坝县、若尔盖、红原县已完成乡镇非规范垃圾堆场和临时堆场整治、拆除并得到了有效治理

2.阿坝县、若尔盖、红原县健全了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针对县城周边区域,按照“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处理”模式,规范收集处置乡镇生活垃圾至县城集中处置;针对不具备转运和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区域,实施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实现生活垃圾就近就地无害化处理。

3.阿坝县、若尔盖、红原县已规范生活垃圾收转运作业,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杜绝违规焚烧生活垃圾现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