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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
阿坝州政府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  来源:阿坝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食物中毒、流感、狂犬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农药中毒、登革热、病毒性肝炎等。

  一、阿坝州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概况
  暂略。

  二、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件
  一次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害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露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
  一次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
  一次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1.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
  一次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公共卫生事件。
  1.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审核:何飚责编:李涌 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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