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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州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 吴泽刚
(2008年8月16日)
同志们:
我州抗震救灾已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的施救和第二阶段的过渡安置,当前和今后几年我们将全面展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的首要任务是农村住房的维修、加固和重建,为切实加强和有序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州委、州政府决定召开今天的会议,专题部署全州农房恢复重建任务。刚才,侍俊书记要作了十分重要的讲话,为农房恢复重建指明了明确方向,提出了具体时间要求,请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灾后农房维修、加固和重建的意义
这次地震灾害造成了全州农村大量房屋倒塌和损坏,给群众生活生产带来了巨大困难。虽然,我们经过60天的攻坚战,完成了过渡安置任务,但是,这不是永久性住房,离受灾群众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还有不小差距,加快受灾群众的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实现居者有其屋,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委、州委九届五次全会明确把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作为灾后重建的首要任务,奇葆书记这次来州视察调研时,反复强调:“安民是首要任务,第一位的工作是安居,让受灾群众安定下来,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因此,帮助和引导受灾群众自力更生加固维修和重建农房,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客观要求,是尽快恢复生产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这项工作的好坏和推进力度,直接关系着灾区的长远发展,关系着全州的工作大局,关系着我州的民生改善和加快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清灾后住房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广大灾区群众的深厚感情,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全面抓好农房加固维修和重建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以人为本,科学重建,扎实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也出台了《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川府发电〔2008〕96号),州委、州政府结合实际,研究了我州《农房及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会后将印发,希望各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房加固维修和重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重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科学发展观。要把满足灾区群众的生活和生产需要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以改善灾区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活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我们所确定的规划、采取的措施和实施的项目要满足农民需要,受到农民欢迎,让农民得到实惠。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调动受灾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自力更生、自主建设的主体作用,用自己的双手重建美好家园。
(二)坚持按照规划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重建工作。科学编制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是指导当前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灾区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要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分步实施的思路,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灾后农房重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住房选址和设防标准,提出重建意见和措施。要加强试点示范,在每个乡镇建立示范样板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有序推进农村建房工作。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农房加固和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规范,符合防灾抗灾要求,好中求快,确保安全。
(三)坚持“就地、就近、分散”的原则,以原地重建为主。除因地震灾害原因无法在原址重建外,原则上在原址建设,确需异地重建的,也要取得农户的同意,尽量就近安置。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分类指导。要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前提,防止不顾当地财力,超越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不得以基本建设和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推进,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农房建设特点。我州受灾区域很大,具有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差异较大,不少民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传统建筑风格和文化遗产价值,也是将来发展乡村旅游,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资源,在重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农房重建要力求体现传统的民族文化内涵,体现地方特色和乡土风貌,充分彰显农村民族文化的底蕴。
(五)坚持当前与长远结合,创建更加完善的人居环境。重建不是简单复制,要着力改善外部条件。搞好通水、通电、通路、电信、污水处理、环卫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建设,体现净化、美化、绿化,塑造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要与我州正在推进的高半山“四改两建”工程和扶贫开发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相结合,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管理,保障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要以保障农民灾后重建房屋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房建设施工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围绕灾后农房重建技术问题认真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对农房重建实行全程技术指导跟踪,加强农房重建质量的督促和检查,提高重建农房的建筑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省农房加固维修和农房重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在各县、镇(乡)政府建立的地震灾后城乡住房建设安置工作领导机构中,要成立专门的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组。抓紧制订本县农房重建技术指导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当地农房重建设计方案,并对农民选用的设计方案提出具体施工设计要求;负责技术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负责技术指导的信息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检查、督促和协调技术指导工作的落实。
二是大力组织技术人员对口援助。农房加固维修和重建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各县政府要统一组织技术人员,原则上按照对口支援方案的要求,由省外对口援助和省内对口援助技术人员帮助受灾县开展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工作,不足部分可采取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和组织建筑设计、施工企业支援技术人员等多种方式补充。根据不同情况,农房加固维修和重建技术指导工作可采取三种方式组织实施:对农房重建相对集中的,建房户数较多的农村,可采取将技术人员派驻到村,实行包干负责,指导农民重建房屋;对农房重建相对分散的,可采取划分责任片区,分片区派技术人员包干负责,实行到村到户的农房重建技术指导;对农房重建零星分散的,建房户数较少的农村,可以镇乡为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巡回指导,责任明确到户。
三是为农民灾后重建房屋提供技术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试行),省建设厅下发了《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版)、《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四川省地震灾后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四川省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施工质量安全指导手册》等技术政策文件和图册,各县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一些技术规定,组织设计和编印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农房设计方案,以满足当地农房重建的不同要求和建设施工的需要。
四是为灾后农房重建提供价廉优质的建筑材料。建材物资保障是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前提条件,灾后农房重建量大面广,建材物资缺口很大,要予以足够的重视。为满足灾区农房重建建材需求,省政府建立了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机制,就水泥、钢材、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墙体材料制定了特供目标。要求钢材、水泥由州统筹、省协调,砖瓦、砂石由县统筹、州协调,特供价格由省物价局制订特供产品作价办法。县政府是特供工作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州经委要抓住机遇,争取将我州建材企业列入省经委特供产品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范围,对符合直购电准入条件的钢材和水泥特供生产企业,争取实行直购电试点,优先保证建材生产企业煤、电、油、气、运和流动资金等生产要素。
州委、州政府拟建立农房重建建材特供联席会议制度,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州经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局、州环保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经委,负责此项工作。县政府要将农房重建建材计划报州政府,州政府审定平衡后报省经委,省经委将特供计划下达到生产企业和县政府,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向特供企业进行购买。这项工作各县、州级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做到“六保”。即,一保供应,特供产品按受灾农房建设的需要保量供应。州经委负责需求总量的统计和上报。二保需求,由县政府负责每旬向州政府报送需求;三保价格,州、县物价局负责对特供产品生产企业和灾区市场价格进行监控和干预;四保运输,运力组织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五保市场,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物价局、州整规办负责对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质量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六保政策,州直有关部门和县政府必须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快农房重建工作进度
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包括两大重要任务:一是对地震损害农房进行维修加固,各县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农房维修加固任务。二是对因灾倒塌和严重损毁的农房进行重建,各县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加快推进,全州今年11月20日前要做好平场、房屋基础等前期工作,加大建材备料力度,为明年开春后的大规模修建打下基础,确保200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为此,我们按四个阶段推进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今年8月15日至9月30日),这一阶段有三项任务:
(一)进一步核实农房受损情况。由县政府组织民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受损农房按倒塌、严重破坏、中等破坏、轻微破坏四种情况进行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此项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
(二)确定对象和补助标准。依据《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和《四川省“5·12”汶川地震损坏农房维修加固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受灾群众申请、群众评议、村组公示、乡镇审查、民政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重建和维修加固对象及补助标准。此项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深入开展农房清查排险。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依托对口援建省市技术力量开展农房的清查排险。重点对震前已有的地质灾害进行复核,对地震后新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及时提出防灾避险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重灾区、易发区各类安置点,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恢复重建提供地质安全保障依据;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应急勘查、排危除险以及综合防治工作,涉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根据国家安排的资金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上述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规划选址和农房设计(今年8月15日至9月15日),这一阶段有两大任务:
(一)规划选址。由县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部门根据防震避灾,科学选址的要求,开展农房恢复重建的安全选址工作,防止在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危险地段选址建房。此项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
(二)重建设计。按照《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试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指导(2008修订版)》、《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的要求,依据国家、省、州编制的农房设计图册(集),各县尽快完成适合当地农房重建的设计,无偿提供给受灾群众。此项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实施(今年8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这一阶段要完成两大任务:
(一)维修加固。对因地震及次生灾害受损但不构成危房的农村房屋实施维修加固,11月30日各县要全面完成农房维修加固任务,并经县级验收投入使用。同时,各县要分“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3个档次(1000元—2000元;2000元—4000元;4000元—5000元),兑现维修加固补助资金。
(二)农房重建。要在今年9月1日前选择部分重建条件具备的灾后重建农村或农户作为试点,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有序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平场、房屋基础等前期工作,全州农房重建开工率达到100%, 金川县、九寨沟县的农房重建竣工率达到40%以上;其他各县竣工率达到20%以上。
2009年4月30日前,金川县、九寨沟县的农房重建竣工率达到60%以上;其他各县竣工率达到40%以上。
2009年6月30日前,金川县、九寨沟全面完成农房重建工作;其他各县农房重建竣工率达到70%以上。到2009年11月30日,全州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任务。
第四阶段:总体验收。(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这一阶段由州、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房恢复重建进行总体验收,并接受省上检查。
为确保上述四阶段任务的完成,需要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抓紧审批、加快建设。各县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受灾村组逐户查实、核准农房因灾倒损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按照受灾群众申请、群众评议、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房恢复重建对象。要建立完整的建房档案,做到一户一张建房审批表、一张建房登记卡,一个乡镇一本恢复重建名册,一个县一本因灾住房户台帐、一本灾后恢复重建户台帐。
二是尽快落实资金支付。省里已经明确,地方负担资金按照“预算安排、统筹捐赠、协调援建”的原则筹措,省与州、县按照“三级负担、区别对待、省拿大头”的原则分别负担。州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总的原则是“及时兑现、专户管理、据实结算”,对各县进度赶前所需资金随时足额拨付。各县要按照中央和省里补助政策严格组织实施,严禁随意提高标准,避免造成地区间的攀比和矛盾。同时,请与对口支援省搞好衔接,请求给予建材等方面的实物支持。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县政府是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农民群众是实施主体,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受灾群众数量和安置需求,加快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相关配套工作,要制定详细的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加快工作进度,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发挥受灾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州级相关部门要给予各县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四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时间进程长的系统工程。推动和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是党和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各行业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毁损房屋恢复重建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拨付补助资金;金融机构要提供农房贷款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房选址、用地审批等工作;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土地调整等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农房建设技术指导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农民建房木材供应方面的工作;经委要组织好建材企业生产,商务部门要做好灾民建房所需建材的产销衔接工作,保证建材物资供应;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建材价格监测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严防建材价格暴涨;交通、电力、通信部门要做好重建物资调运工作和电力、通信服务;发展改革、水利、环保、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农房恢复重建有关工作。
五是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督促检查。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要对照维修加固和农房重建的目标,建立起有效的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州委、州政府将对住房建设工作实行问责制,工作进展好的将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我州是这次特大地震的震中,又是四川第二大藏区、我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阿坝?世界关注着我们,中央关心着我们,全国注视着我们,全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广东和其他五个省援助我们,各族群众期待我们。灾后重建是对我们执政水平和能力的巨大考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新阿坝是州、县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崇高使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艰难局面和严峻挑战,要求我们必须肩负使命,投身大局,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希望同志们要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和要求上来,带头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做到:一要敢于迎接挑战,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攻坚克难,奋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三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少说多干,埋头苦干。四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决定了的事情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志们,做好农房加固维修和重建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决策部署,顽强拼搏,扎实工作,通过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搞好灾后农房重建工作,坚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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