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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
建设用材专项采伐、使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政府副州长 田晓丹
(二○○八年六月四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州遭受“5·12”特大地震,全州上下奋力抗灾自救、努力重建家园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关于全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建设用材专项采伐、使用的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我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建设用材专项采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安排、部署我州专项采伐和使用工作。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强化对抓好专项木材采伐、使用重要意义的认识
此次专项采伐是我州天然林禁伐10年来的第一次采伐,也是位于长江、黄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一次特殊采伐,更是“5·12”汶川特大地震背景下的一次采伐。搞好专项采伐、使用工作,无论是对全面推进试点工作进程,还是对恢复和加强生态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从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来抓好专项采伐和使用
我州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和人民对我州搞好生态建设的期望和要求很高。近年来,随着旅游、水电等行业的飞速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州汶川、茂县、理县等地区的生态遭到了毁灭性破坏。这些地区既是我州的干旱河谷区、生态脆弱区,也是受灾最严重地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植被破坏容易,生态恢复重建难度极大、任务繁重。
历史和现实的责任,都要求我们必须以对全州和下游地区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高度负责,措施上更加有力,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采伐和使用,不得因专项采伐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二)从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抓好专项采伐和使用
在我州实施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木材专项采伐、使用作为试点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妥善安置病区群众,从根本上改善病区群众生存条件和环境,加快我州扶贫开发进程、缓解和消除贫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我州正处于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关键时期,正处于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关键时期。搞好专项采伐,用好建设木材对于促进全州经济恢复和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专项采伐及其使用既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维稳工程。这不仅是全面推进试点工作、为病区群众谋福祉的基本要求,更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专项采伐及其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添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方法,扎扎实实搞好工作。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专项采伐及其使用的原则
此次专项木材采伐、使用既涉及专项采伐作业县,也涉及专项用材县,还涉及既采也用的县,是我州实施天“天保”工程以来,数量及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采伐,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不可预见的因素多,采伐任务非常繁重。具体而言,此次专项采伐及其使用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五多五大”:一是作业设计点多线长,采伐难度大;二是伐区多,采伐量大、生产成本高;三是涉及的专业采伐队伍多,安全管理难度大;四是林政管理环节多,规范运作难度大;五是涉及部门单位多,统筹协调难度大。
面对如此复杂形势,我们一定要理清工作思路,未雨绸缪,周密部署,把问题看得透一些,把困难估计得足一些,把精力投入得多一些,把对策想得周全一些,下更大的力气,用更多的精力,把这件关乎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今年,我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专项采伐、使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带着对贫病地区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综合措施,克服困难,真抓实干,扎实稳步推进专项采伐及其使用工作,让贫病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主要任务是:从6月15日开始,用4个月时间,完成13.21万立方米试点建设用材采伐任务。同时,严防乱砍滥伐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生态安全,全力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要完成以上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要坚持设计先行,统筹规划原则。此次专项采伐和使用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我们要坚持设计先行、统筹规划原则,严格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要求,在深入实际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整合森林资源,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搞好作业设计,多渠道解决贫病群众建设用材需要,做到可行性、前瞻性、实效性相统一。
二是坚持依法采伐,专材专用原则。此次专项采伐是为满足我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建设用材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的。我们要坚持依法采伐、专材专用原则,按照省人民政府、省林业厅的相关要求,严把“采、集、运、用”关口,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专项木材用于试点,让贫病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是坚持可持续经营原则。确保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是木材采伐工作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坚持可持续经营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充分考虑专项木材采伐需要,更要考虑到伐区的生态承受能力和采后恢复能力,科学确定伐区,切实优化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采伐作业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同时,要严格执行“交旧拨新”制度,坚持采伐与迹地更新有机结合,做到“谁采伐、谁管理、谁更新”,加快恢复更新进程,最大限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做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抓住关键,认真搞好专项木材采伐、使用工作
此次专项采伐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搞好木材专项采伐、使用,取得实质性成效,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住生产关键环节,加强采伐管理
一是加强林权管理。此次采伐的国有林权以州政府最新核发的林权证和林权图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涂改林权证、移动林权界线、扩大林权面积、伪造林权地名等。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林权管理,准确界定,严把关口,积极协调解决专项采伐中的林权问题。
二是优化作业设计。专项采伐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以上资质的队伍进行伐区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外业调查必须深入林区、林场、工段,将伐块逐一实测。编制的设计报告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指导生产作业,不能在室内违规编制成果资料。
三是搞好采伐作业。要坚持凭证采伐和伐区拨交制度,林权所有者、伐区设计者、划拨者、采伐单位到场后填制伐区拨交单,经四方签字后实施采伐生产。要建立专项采伐定期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及时反映采伐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生产点,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坚决杜绝在防护林和特用林中设计和采伐专项用材,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乱砍滥伐等案件发生。
四是及时清理伐区。要严格执行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制度,采伐单位集材完成后,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对伐块进行清理,科学把握清理带与堆腐带的宽度和高度,不能违规缩减清理带,给迹地更新创造条件,为争取2009年度专项采伐指标奠定基础。
五是抓好迹地更新。各专项采伐单位结束采伐作业,伐区作业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要及时对采伐迹地进行更新,恢复森林资源。要严把“更新设计、更新方式、树种选择、整地规格、栽植密度、良种壮苗等”工序质量关,实现更新与采伐有机结合,确保当年成活率和三年保存率,达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标。
六是适当垫支生产费用。各用材县要按照分配的木材量,每立方米垫支100元生产费用给生产单位,便于组织生产。
七是搞好安全生产。此次专项采伐业务性强、难度大。各采伐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组织业务能力强、采伐经验丰富的专业采伐人员进行采伐。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抓住集材、运输关键环节,做到规范运作
一是加强集材、检尺管理。在确保正常出材水平的同时,有效利用小径材,把节约资源与提高使用率高度结合起来。
二是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此次专项采伐木材运输管理涉及辖区内管理、跨县调运管理等多个方面,管理环节多、难度大。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抓住细节,增添措施,切实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用材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分配的用材量,统一组织运力、统一调运、统一结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办理木材运输证,严格木材调运监管,严厉打击途中换件、乱伐搭车及无证运输木材等行为。
(三)抓住加工关键环节,做到定点加工
要认真执行凭证加工木材制度,各用材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将木材运送到指定加工许可地,按照建设用材规格组织加工。要加强木材加工点管理,坚决做到不新批加工点,有效整合现有加工能力,实行定点、定时、定量加工生产。同时,要建立健全木材入库、加工、出库台帐制度,严禁加工无证木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等行为发生。
(四)抓住用材关键环节,做到专材专用
一是严格木材交接制度。各相关县特别是采伐县与用材县之间要加强衔接沟通,严格按照用材数量调集使用,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做到环环相扣、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用材县要建立健全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3级木材供应到户台账,确保木材供应到户。要强化建设用材管理,坚决杜绝专项采伐木材挪作它用和对外销售,确保专材专用。
二是大力提倡节约用材和使用小径林。用材县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材理念,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分配建设用材,认真指导、督促农牧户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提倡以钢材、沙石、水泥等建材替代木材,积极探索节约用材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提高木材利用率。
三是规范专用木材价格。坚持“保本不亏”的生产原则,木材调出价格为455元—495元/立方米,小径材价格要控制在300元/立方米以内。
四、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木材采伐、使用有序推进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争取下,今年国务院批准在我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实施专项采伐。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对我州贫病群众的深切关怀和特殊关爱。为切实做好专项采伐、使用工作,州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建设用材专项采伐、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印发大家,请认真组织修改。这里,我就切实加强专项采伐工作的组织领导,强调几点。
(一)各司其职,确保有人管事
州县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专人抓好专项采伐、使用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措施,统筹协调,搞好作业设计,加强林政管理,严格按规划供应木材。教育、发改、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要结合易地育人、易地搬迁规划,积极配合搞好专项采伐、使用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及时拨付专项采伐资金。安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专项采伐过程的安全监管。税务部门要按规定减免有关农林特产税。监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行使监管职能,确保专项采伐和使用依法、有序进行。
各相关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抓好编制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组织生产、监督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为专项采伐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任务到县,确保有人做事
要全面实行专项采伐、使用政府领导“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县人民政府要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向州政府签订责任书。各县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部门、乡(镇)、村、各采伐实施单位及生产作业班组、各调查设计单位及各木材检查站,落实到各级领导、经办人员和监管人员头上,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办事
专项木材采伐及使用涉及面广,需协调的事项多。州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沟通协作,既要给当地采伐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又不干预企业专项生产的具体操作;既要防止个别干部陷入非法的利益格局,又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既要加强监管,又要帮忙不添乱,全力确保专项采伐、使用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制度,确保依法行事
各县、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的要求,强化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旦发现违规违纪人员和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临时安置过渡房建设用材问题。
这次大地震造成的破坏之重、人员伤亡之多、波及范围之广、救灾难度之大,历史罕见,重灾区的房屋、道路等损毁严重,90%以上的农村房屋跨塌或成为危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紧迫而繁重。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过渡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当前,我们要坚持以下五项原则,全力保障临时安置过渡房建设用材。
一要坚持依法先用原则。灾后过渡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临时安置按时、保质完成,搭建临时过渡房所需的木材可以依法先用。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搞好服务、加强监管,既要保证救灾需要,又要防止借机乱砍滥伐。二要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临时安置过渡房建设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充分利用损毁房屋木料,就地取材、就近取材。三要坚持先社有后国有原则。各地搭建过渡房,原则上使用当地社有林资源,确需采伐国有林的,要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四要坚持节约用材原则。要充分利用小径材,提倡使用替代材料,杜绝浪费森林资源。五要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建设用材一定要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后续产业承接等各方面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既要满足需要,又要保护生态。
同志们,抓好专项木材采伐和使用工作事关试点工作全局,事关广大贫病群众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遇,把国家、省的支持化为做好工作的巨大动力,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坚定信心,勇挑重担,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为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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