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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阿坝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阿坝州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编:624000 值班电话: 0837-2823432 0837-2821020 办公室电话:0837-2823432 传真:0837-2823432
机构性质: 阿坝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主管全州民族工作的州政府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州委、州政府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检查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民族工作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协调民族关系、办好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反对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我州的稳定、团结、繁荣;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四)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协助拟定我州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我州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特殊政策及措施;研究提出国家和省用于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管理意见;组织协调对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配合承办扶贫开发事宜。
(五)参与研究制定我州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承办相应事务。
(六)管理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
(七)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组织协调对我州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
(八)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加强各类人才的培训,加强与各民族干部的联系。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州民委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接待、信访及文件的收发运转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干部统计、人事劳动工资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团组;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及干部培训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
配合制定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民族经济政策,提出我州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及措施,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省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我州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研究提出国家和省下达的有关专项资金及专项贷款的分配、使用、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扶贫有关事宜。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民族法制建设,指导和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阿坝州自治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指导、检查民族政策的落实情况,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组织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州涉外动态和社会动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反对敌对势力的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我州的稳定与团结,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加强民族乡的联系。
(三)社会事业科(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研究和参与制定发展我州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的政策和规划,促进我州社会事业的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州少数民族的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管理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
领导名单及分工:
王顺清: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统管全委工作。
江泽军: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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