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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阿委发〔2006〕15号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州委、州政府已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阿委发〔2006〕10号),对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举措等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居民帮助农民”等具体措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阿坝发展第二次腾飞,现就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我州新时期“三农”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指明了方向。纵观近几年的“三农”工作,我们在发展中实现了速度和效益的有效对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目标的如期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门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我们的思想还有待进一步解放,综合服务能力还应进一步增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手段还需不断丰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实践中我们任重而道远。为此,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奋发有为、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当中,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
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部分地区工业较快发展农业却相对落后,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而广大农牧民收入却增长乏力。这些矛盾的存在,制约了工业与农业、城镇和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必将极大地促进全州农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增加社会就业,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当前,解决我州农牧民就业不足的重要途径在于实现农民的就业转移,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转移。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一些劳动密集度较高、吸收一般劳动力就业能力较强的工业项目以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各工业企业要有意识地主动吸纳农民工,把一些技术要求简单、工序流程易于掌握的工种向农民工开放,主动让农民工参与岗位竞争。各工业企业要苦练内功,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不断扩大再生产,以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从非农产业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各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在完善经营机制的同时与生产基地的农牧民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逐步提高农产品原材料的收购价格,把实实在在的收益让利给农牧民,促进农牧民收入较快增长,着力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
(二)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战略,改善农村面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让工业企业以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可以有效缓解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矛盾,对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面貌具有直接的帮助。因此,各工业企业要增强社会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采取对口支援等形式从人、才、物等方面支持农村牧区的发展,加大反哺力度,有效改善农村牧区面貌。
(三)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当前,工业是我州经济增长的主渠道之一,国家的税收、社会发展所需的资金积累大都来源于工业。因此,各级政府要增强对工业企业的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手段,落实服务措施,培植工业税源。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把握我州近年来财政收入增幅较大的契机,按照“三高于”的原则,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一是要重点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帮助,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三是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四是要在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上下功夫,发挥其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延伸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上,增强我州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支持农村战略
(一)充分发挥重点景区的带动辐射作用。我州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旅游业已成为全州的主导产业。要充分发挥旅游业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作用,在着力打造旅游精品的同时,依托重点旅游景区和涉旅企业在旅游规划、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牧区规划建设一批观光、休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农家乐”、“牧家乐”,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实现长线与短线结合,城市与农村共融的旅游发展新格局。要完善旅游线路,丰富旅游内容。在重点推介主要旅游景区的同时,把富有民族特色、对游客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景区(点)及服务项目作为有益补充,增加游客的活动时间。
(二)支持和鼓励广大农牧民积极投身旅游服务业,转移富余劳动力。旅游业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从事旅游服务的相关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为从事旅游服务工作创造条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涉旅企业要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岗位和机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农民工,预防和杜绝排斥、歧视农民工的现象,使农牧民群众在旅游服务中增加收入。要引导从事旅游业的农牧民加强自身修养,遵守道德规范,文明服务,礼貌服务,为提升全州旅游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三)切实加大旅游支持农村的工作力度。各旅游管理部门和涉旅企业都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自身优势,通过项目、资金等形式加强对旅游景区周边地区乡村和对口帮扶单位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坚定不移地实施城市支持农村战略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始终考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强化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之路,努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统筹生产经营。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使农业生产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一是树立市场意识。在稳定粮食总产量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二是树立标准意识。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将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系统。三是树立品牌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的培育,把已有的农产品品牌保护好、发挥好,把新的品牌培育好。四是树立资本运营意识。应用工业资本运营理念,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统筹人力资源开发。城市和乡村都要积极拓展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和小城镇要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国民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使进城农民在子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形成有利于农民进城就业和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对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技能。
——统筹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农村中介组织不发达、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的难题。一是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鼓励、扶持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二是鼓励城乡各种力量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管理,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产业链。三是加快供销社业务转型步伐,扩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综合服务站、建设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发展现代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生产,组织流通,实现供销社与农村发展的双赢。
(二)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实现全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必须统筹城乡,妥善处理城乡关系。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地位,给予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发展机会及社会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着力清除农民进城的种种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把农村人口对住房、上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城市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在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时放宽限制,并在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群众的服务。发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力强的优势,引导城市要素资源下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三)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城乡均衡的教育机会和政策环境,共享城乡教育资源,让每一个农村儿童和青少年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教育条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大量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继续加强对农牧民的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完善农牧民教育培训条件,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和开展“绿色证书”活动,组织广大农牧民学文化、学技术,普遍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掌握各种劳动技能。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今后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着力改变部分农牧民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力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在全州农村牧区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牧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
五、坚定不移地实施居民帮助农民战略
(一)城市居民是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城市居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帮助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继续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乡、村和部门包村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在此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城市居民开展新农村建设“一帮一”、“结对子”等定点帮扶活动。鼓励科技人员向农村流动,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吸引科技人才到农村,使科技直接进入乡村、进入农户,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科技难题。鼓励经营性人才到农村领办或创办企业,帮助农村实现产业升级或转型。广泛动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帮助解决农牧民在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动员城市居民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农村救助的支持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对农村的扶持政策。要把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切实落实到农村,继续稳定和完善对农牧民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政策,使农牧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政策的实惠。逐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拓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探索建立农村保障制度的途径和模式,在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对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对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实行全方位的社会救济。
六、增添措施,加大投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建设新农村,必须要在符合农牧民意愿、带给农牧民实惠、得到农牧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把建设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形成政府引导性投资与市场融资相结合、外部投入与内部积累相促进、内资与外资共同参与、长期投入与短期周转相协调的资金筹措新格局。要认真研究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农村牧区倾斜的相关政策,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的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要向农村倾斜,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的规模。金融、保险业、邮政储蓄资金要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加大金融对农村的支持,提高农业的“造血”功能,建立起长期的惠农体系。要抢抓机遇,整合资源,捆绑项目和资金,大力吸收民营资本和外来资金,助推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牧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新农村建设深入民心,不断挖掘广大农牧民中蕴藏的巨大能量,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和创业热情,使他们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早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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