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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阿委发〔2006〕10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我州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相对全省全国而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更弱,农村基础设施更差,农民生活水平更低,农民“就医难、行路难、贷款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更加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我州更具全局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阿坝发展第二次腾飞,迈出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关键步伐。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基本任务
(一)我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工业化的思路发展农业,用城乡统筹的办法建设农村,用以人为本的理念造福农民,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十一五”时期我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必须取得重大进展,打下坚实基础。
——着力发展新产业。把建设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农牧业科技进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到201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5.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2900元,年均增长9%。
——着力培育新农民。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牧民的意愿,充分发挥农牧民的主观能动作用和主体创造作用,用现代理念教育农牧民,着力提高农牧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对农牧民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使广大适龄农牧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或产业工人。未来五年,年均完成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3万人次,实现劳务输出6万人次以上,收入2亿元以上。
——着力塑造新面貌。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坚持用城市理念建设农村,科学合理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整治村容村貌,充分体现民族建筑风格,努力塑造具有藏羌民族特色的、与广大农村牧区特情相适应的村镇新面貌。到2010年,全州城镇化水平达到35%左右,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着力倡导新风尚。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和传播建设新农村所需的新观念、新风尚,大力弘扬建设新农村所需的人文精神和创业精神,积极营造建设新农村所需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着力建立新机制。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着力强化新保障。切实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总揽“三农”工作,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开局并不断扎实稳步推进。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遵循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坚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超越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不搞盲目超前建设。坚持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反对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坚持节约原则,珍惜民力物力,防止违背民意的大拆大建。坚持以农牧民为主体,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牧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继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继续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粮经结构,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依托优势资源,重点发展秋淡季蔬菜、特色水果、优质粮油、中药材、山野菜等产业。优化种养结构,加快牦牛经济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特色养殖业,重点发展牦牛、藏绵山羊和生猪生产,不断提高畜牧业比重。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以肉奶制品、粮油制品、果蔬制品等为主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打造精品农业和知名品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农产品加工业体系。科学安排农牧业生产的区域布局,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和生态农牧业,推动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扩大农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力引进和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最大的牦牛产品加工区和最优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区,加快形成“农畜产品加工一条龙”。
(五)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产品深加工、为农牧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牧户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在牦牛乳肉、优质果蔬、葡萄酒、中药材等农畜产品的精深加工上取得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个,5000万元以上的6个。认真实施“第一车间”战略,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的要求,加快优质蔬菜、酿酒葡萄、特色水果、甜樱桃、中药材、豆薯荞、牦牛肉奶、肉牛肉羊和生猪生产等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州建成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万亩以上。着力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农牧民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生产服务、产品流通、储藏加工、市场销售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产加销、公司+农户的路子,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要建立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与业主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共同发展。到2010年,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00个以上,带动农牧民60%以上。
(六)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重点攻克新品种引进培育、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环境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技术难题,加强重大增产技术、精深加工技术以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的研发,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农牧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推行和完善 “专家+协会+农户”等科技服务模式。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畜牧增收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行畜禽健康饲养方式,进行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促进畜牧养殖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向农牧业生产基地、涉农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领办企业、承包项目,为科技人员施展才华创造条件。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园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联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七)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支撑体系。现代农业是以现代科技和装备为支撑的多元化产业形态和多功能产业体系,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撑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着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检测三大体系,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质量安全监控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制定工作,加大农业标准实施范围,加强农业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到2010年,全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0%以上,优质产品率、无公害产品占有率达到80%。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和植保植检体系建设,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和新办法。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主体,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多种形式的市场组织。加强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农资物流体系,加强农资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把农资、技术、农产品价格等信息传送到农村牧区。强化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八)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按照“山上往山下靠,小村往大村靠,农村往城镇靠”的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重点建设旅游、农产品加工和乡镇企业小集镇,构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村人口转移结合起来,提高产业聚集程度和配套水平。鼓励和引导农牧民进城自主创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引导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强非农产业对农业和农村的带动力。充分利用旅游沿线乡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依托旅游、服务旅游、致富农民。
(九)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途径。坚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工程和证书工程,提升农民工技能和就业能力。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渠道,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农民外出就业的指导服务,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对接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监测,完善农民就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转移就业信息,引导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积极参与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十)进一步强化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研究和制定调动农牧民生产积极性的各项直补措施,健全直补机制;严格规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政策补助兑付制度。搞好农资供应及其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农资储备制度,加快建立农资连锁配送物流体系,切实搞好农资归口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农资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
(十一)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以整村推进为主体,实施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工程,坚持以易地扶贫搬迁为重点,解决不具备生存条件的贫困户的扶贫搬迁问题。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实效。搞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新村试点工作。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贫开发工作。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十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恢复和改造传统灌溉渠系,实施“集雨节灌”工程,推进“微水工程”建设、河道河堤整治,积极推广和应用喷、微、滴灌等先进技术与设备,加大节水改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金土地工程”和新一轮沃土工程,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扩大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标准良田面积,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地力和耕地产出率。继续实施“人草畜”三配套升级深化工程,加强基本草原建设,全面推进人工草地、改良草地、围栏草地和饲草饮料生产基地建设。
(十三)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成果,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以高半山和边远牧区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建设,着重解决346个行政村、近15万农村人口的公路运输问题,到2010年实现全州5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继续推进农网建设与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解决好20个无电乡(村)、近4万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十四)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巩固和稳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以防沙治沙、干旱河谷和小流域水保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大成片造林和荒山绿化、公路绿化、护路护岸林、四旁绿化建设力度,打好干旱河谷区、江河源头区、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的绿化攻坚战,实施农田、牧场防护林带建设,力争201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25%,林草覆盖率达到78%。健全基本草原保护,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三项制度”,完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加强草原监督管理,搞好草地退化、沙化和鼠虫害治理。做好坡耕地改造和生态重点地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护保护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十五)加强村容村貌治理建设。以建制镇和自然村为单位,切实做好建制村镇建设规划,建成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浓郁、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带动力强的小城镇和新村镇,打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强村容村貌治理建设,引导农民对现有民居和设施进行改造,全面绿化、美化、亮化居住环境,鼓励修建富有特色和乡土风情的新民居。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加快改厨、改厕、改圈步伐,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院容整洁,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农村的脏乱差问题。
五、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培养新型农民
(十六)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全面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办学的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依托产业发展对农牧民进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牧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外出劳动力掌握务工技能,在家务农劳动力掌握农业技术。引导农牧民破除“农牧本位”意识和“小农经济”观念,树立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从根本上转变农牧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提高农牧民适应市场的能力。
(十七)积极发展农村卫生医药事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试点步伐,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到2008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村卫生站和村医生补助政策,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完善重大疫病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十八)加快农村文化建设。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室、村广播电视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果,组织实施“万村书库”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电影“2131”工程。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壮大农村文化队伍,大力弘扬藏羌民族优秀文化。探索城市文化下乡和农村文化进城的文化互动模式,充实、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九)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灾民和特困户、残疾人户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十)大力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深化九环线千里文明走廊创建活动,坚持规划建设、管理整治双管齐下,动员和组织群众全力治脏、重点治乱、大力治差,充分展示各族群众的新形象,打造感受阿坝文明新风的风景线。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勤俭节约、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着力刹住迷信风、浪费风、赌博风,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健康的农村新风尚,全面提升广大农牧民的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十一)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和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积极推进各民族文化的交流相融。加大“五反”斗争工作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清达赖分裂集团的本质,自觉抵制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活动。严厉打击偷牛盗马、盗抢牲畜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解决好征地拆迁补偿、移民安置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与道德和文化相适应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机制
(二十二)切实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逐步推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公推直选。加强村党支部建设,选好村支部书记,培养壮大农村牧区党员队伍,提高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待遇。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加大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继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村委会及农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带动和组织作用。
(二十三)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农牧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投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搞好村务公开,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公示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监督机制。
(二十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向“三农”倾斜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规范民间借贷。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和草场使用权流转,统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林权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等综合改革。
(二十五)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州、县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州、县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州、县财政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每年不低于30%,确保各项支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2006、2007年,州本级财政分别投入1500万元,用于高半山和边远牧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和聚集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鼓励城市资金参与农村开发。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多方筹集支持农业、直接向农户贷款的资金,增加农业信贷投放,解决好中小型龙头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严格按照规划跟着资源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行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把资金使用的重点放在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农民培训和直接补贴等方面。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新农村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以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揽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政策上实行倾斜。州委将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县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农口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安排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时要向农村倾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督查事项。
(二十七)抓好规划试点,确保整体推进。坚持总体规划、分步推进以及“三靠”和产业支撑的原则,按照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要求,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既要有总体规划,又要有分项规划,既要有中长远的规划目标,又有年度的工作安排,并将其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州、县都要针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选择地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坚持试点示范和引导推广相结合,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八)聚集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大力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依靠农民群众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因势利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流向农村牧区,支持农牧业、服务农牧民。加大宣传力度,使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深入乡村,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三农”、关注“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全社会积极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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