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阿坝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府办函〔2020〕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全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9〕75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49号)相关要求,州政府决定成立阿坝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阿坝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州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全州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单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落实;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克宁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王树明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靳 东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开发局局长
蔡东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文松 州发改委主任
卢晓军 州教育局局长
王国民 州民政局局长
罗尔基木 州司法局局长
泽 久 州财政局局长
苏世升 州人社局局长
杨继雄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泽郎达尔基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兰 翔 州应急局局长
祁 玲 州国资委主任
阿 郎 州广电局局长
李 军 州医保局局长
胡 春 州税务局局长
吴 兰 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卫生健康委主任泽郎达尔基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