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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15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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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印发《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2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5号)要求,全面掌握我州富集多彩的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底数,支撑文体旅游相生融合,促进全州全域旅游均衡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全州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以下简称文体旅游资源)本底和产业发展现状,形成全州文体旅游包括资源总量、规模丰度、品级品质、开发潜力、游客承载等文体旅游资源库,为全州文体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深度开发和可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推动文体旅游资源向资本转换,让资源成为文体旅融合发展载体,拓展旅游业发展新空间、寻求文体旅游发展新方向,培育更多的新业态、新产品,切实延伸全州旅游产业链,真正形成“全域、全时、立体、多元”的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二、普查内容

文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为强化旅游资源普查,国家已发布《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标准。

为适应全域旅游理念下对旅游资源的再认识、再发现、再评估要求,参照国家旅游资源分类标准,将我州文体旅游资源划分为五级(世界级)、四级(国家级)、三级、二级、一级资源等级体系,并确保全部纳入普查。

1.全州历史文化、非遗文化、宗教文化、文学艺术、餐饮文化、节庆赛事、社科研究、文博场馆、艺术团队、文化产业、文化人才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

2.全州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传统村落、历史遗迹、人文活动旅游产业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

3.全州体育场(馆)、特色赛事、户外运动基地、户外穿越线路、雪山冰原、低空探险、体育企业、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租赁等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

4.全州文体旅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注册资本超500万元或年营业额超250万元的涉文体旅企业;

5.全州近年来出台的支持文体旅游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等情况;

6.全州文体旅游行业人才结构、数量、职称等;

7.全州文体旅游行业典型经验或创新举措。

全州文体旅普查按县(市)分区域、分批次实施,卧龙特别行政区、州属景区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市)进行普查。

三、普查方式

分类推进文体旅调查和普查。部门管理的资源按照行业调查方式,各县(市)资源采取现场普查方式同步开展文体旅游资源的调查、普查。

行业调查。全面收集和整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和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行业已有的各种涉文体旅资料和研究成果。

实地普查。以县(市)为单位开展普查,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补充完善核实已有调查资源,同时普查发现新增资源。

四、普查步骤

按照“部门资源系统梳理、各地资源全面普查”的工作模式,全地域、全方位、全要素、全覆盖开展调查普查,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普查工作。

(一)筹备及普查调查阶段(2020年3月底前)。

1.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2.组建普查工作机构(成立州普查办公室、各县<市>普查办等)。

3.召开全州文体旅游资源普查动员大会,指导各县(市)开展系统培训,编制预目录。

4.全面展开部门调查与地方实地普查工作,完成资源数据的收集整理、实地普查、填报审核。

(二)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6月)。

1.完成文体旅游资源普查数据的分析评价,编制普查成果。

2.组织专家评审,2020年4月底前修改完善提交县级普查成果。

3.编制发布州级普查成果报告并上报,为政府机构、企业、社会公众提供资源服务。

五、普查成果

(一)基础类成果:包括《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产业普查工作报告》《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运行、产业发展现状》3个专项报告。

(二)应用类成果:编制《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指南》,指导全州文体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机构。全州文体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由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州文体旅游局。各县(市)要参照州普查工作安排,落实普查工作办公室及工作人员,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州、县(市)普查办负责本级文体旅游资源普查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包括编制各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专项经费,编制文体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二)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县(市)普查主体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文体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开展,抽调旅游、文化、自然资源等部门人员组建普查办和专家委员会,主动接受上级普查办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各地普查成果经本级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提交上一级普查办。

(三)注重数据采集。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普调结合、部门协同、县市主体、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经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气象、档案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普查工作,收集甄别、整理提供本系统本单位掌握的文体旅游资源相关资料(涉密资料除外),开放本系统本单位资源数据库接口,实现资源数据的实时同步与共享,积极参与普查成果的评审审核。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及普查相关单位应协同做好普查工作,按要求收集甄别、整理提供本系统本单位掌握的文体旅游资源相关资料(涉密资料除外),完成普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强化技术支撑。全州普查工作采取总包方式,由州普查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保技术支撑。受委托方牵头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编写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及各项技术要求等,牵头组建实地普查与评价技术组,培训实地调查与普查评价技术组人员和各县(市)普查工作人员,组织文体旅游资源普查预目录的编制、收集及整理,编制普查成果各项报告,并组织评审报批提交,提交项目绩效报告,负责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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