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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6 0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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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际,州自然资源局编制了《阿坝州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防治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扎实做好2020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起草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3.《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主要内容

《防治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全州地质灾害现状。全州共排查发现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5351处,威胁26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资产约148.58亿元资产安全

第二部分:2019年取得的成效。2019年,全州相继发生了金川县6.23”卡拉脚乡色隆沟、玛目都沟泥石流灾害和“6.27”曾达沟泥石流灾害与汶川“8.20”强降雨特大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7437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6362万元。实现成功避险16起,避免了11233819人因灾伤亡

第三部分: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及诱发因素。2020年全州年总降水量较历年偏多,汛期(5~9月)雨季开始期在4月下旬末,冰雹、雷电频次较常年正常,无夏旱发生;盛夏(7~8月)个别乡镇有伏旱发生,较历年相当;主汛期(6~9月)有阶段性暴雨、洪涝发生,个别乡镇暴雨洪涝强度较历年偏强;初秋(9月)连阴雨天气较历年相当;雨季结束期在10月下旬;11~12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正常偏多1成。

第四部分:地质灾害防御重点。全州地质灾害具有沿岷江流域、大渡河流域、涪江流域的河谷两岸和公路两旁成带状分布的特点,是我州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主要涉及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黑水县、九寨沟县、壤塘县、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主要是受地质灾害威胁城镇和居住农户,特别是学校、医院、工矿企业、旅游景区(点)及购物点、农家乐、农贸集市、在建工地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和重大基础设施;防范重点为泥石流、崩塌、滑坡。

第五部分:主要防治目标及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逐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加强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信息系统,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升防灾合力,确保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减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防治方案》有效时限

结合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该《防治方案》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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