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石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阿府人〔2021〕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
阿坝州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石 龙同志为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管理分局副局长;
张 琼同志为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肖 军同志为州公务员局局长(兼);
罗长平同志为州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万永同志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纪显刚同志为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海 滢同志为州公安局九黄机场公安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悌同志为州公安局红原机场公安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云红同志为州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 勇同志为州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露同志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赵中同志为州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谷运伟同志为州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兴芬同志为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甲 华同志为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冬各罗同志为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 燕同志为州审计局副局长;
王华英同志为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茂建同志为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春普同志为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玲同志为州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军同志为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龚仁富同志为州信访局副局长、州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章会同志为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龙雪梅同志为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平同志为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州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副院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阿坝分院副院长;
王东林同志为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州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副院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阿坝分院副院长;
姚永波同志为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春 梅同志为州藏文编译局副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
赵旭同志为阿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昌兴强同志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 杰同志为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安宏同志为四姑娘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仕海同志为达古冰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兴建同志为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 强同志为州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茹君同志为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炯同志为州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扎西泽让同志为州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仲 勒同志为州藏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伟同志为四川省龙日种畜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肖 敏同志为州生态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 毅同志为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靳 东同志州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夏绪辉同志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管理分局副局长职务;
班玛多吉同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蔡鹏飞同志阿坝卫生学校校长职务;
李世林同志四川省龙日种畜场场长职务;
何元辉同志州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李 华同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德富同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文鹏同志州公安局九黄机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杨 军同志州公安局红原机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雷 刚同志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海一微同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尹忠同志州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职务;
王祁同志州水务局副局长,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斌同志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孟 飞同志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琳同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卫东同志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蒋 刚同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懋川同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清坤同志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秀平同志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彭 龙同志阿坝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甘建斌同志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州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副院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阿坝分院副院长职务;
王建英同志州少数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州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副院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阿坝分院副院长职务;
阿 根同志州藏文编译局副局长职务;
李 怡同志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丁素琴同志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平同志马尔康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章会同志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 平同志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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