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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纪委 阿坝州监察委员会公开曝光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9-09 17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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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纪委阿坝州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1.理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柱强虚报项目进度问题。20195月至11月,王柱强在其所负责的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中,未按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建设,未如实报送项目进度情况,未根据合同和工程量拨付项目资金,擅自以项目招投标流标为由应付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求,造成不良影响。20206月,王柱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九寨沟县永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陈权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7月,陈权作为乡政府分管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进度拨款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乡政府多向施工方拨付工程费用20.8万余元20208月,陈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拨付资金已全部追缴。

3.汶川县三江镇柒山村支部原书记李金成、村委会原主任黄能、原会计徐光荣贪污饮水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李金成、黄能、徐光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柒山村饮水工程项目资金10.95万元并予以私分,其中李金成、徐光荣各分得3.3万元,黄能分得4.35万元。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7月,黄能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李金成、黄能、徐光荣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小金县达维镇达维村两委干部违规平分低保、医保资金,改变草补资金用途问题。20144月,达维村党支部书记姚玉宏、原村委会主任汪勇、村会计游君等村两委干部商议决定,将补助村民的草补资金19.4万元用于通组路硬化项目。2015年至2017年,姚玉宏、汪勇、游君商议决定,将达维村2014年医疗保险补贴和2014年至2017年第一季度低保补贴共计49.01万元平均分配发放给村民。20207月,姚玉宏、游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勇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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