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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四举措”扎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15 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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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茂县紧扣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帮困助弱行动,扎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提高救助标准。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阿州民政〔202446号)文件,茂县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月,提高后的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41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360元。

做好核查和保障。茂县采取实地调查、邻里走访、信息比对及横向比较等方法,对不符合条件对象及时清退。今年以来清退最低生活保障范围50人,新增85人。一季度,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24017人次,累计保障资金985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4711人次,累计保障资金170万元。

切实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社区)公开栏、信息公开网站、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入户走访宣传低保政策8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450余份,张贴宣传单170余张,重点宣传低保申请条件、补助标准、救助程序等,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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