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明悦)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一直是旅游市场的热点问题。近日,松潘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通过生产、销售伪劣“牛肉”制品获利上百万的重点案件,此案给松潘旅游发展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8月26日,松潘县人民法院就被告人曾某亮、郭某秀、张某华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举行庭前会议。经庭审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曾某亮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招募被告人张某华、郭某秀等人擅自在松潘县外城一出租房内从事制作生产、加工、及销售的行为,被告人为谋取利益使用猪肉干、猪肉大片、鸭肉干、鸭肉手撕等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并违规添加山梨酸钾,加工后装入印制“阿坝特产”、“牛肉干”等字样的包装袋中,试图通过以假充真的方式蒙骗消费者,冒充牛肉干进行销售,共获利近百万元。
本案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牛肉”食品,不仅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严重扰乱了松潘县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因案件社会影响大,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规范旅游市场,确保案件的精准审判,本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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