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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发布助企纾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2-05-31 09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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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马清涛 潘继宏)为更好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推动全州就业创业工作,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推动更多人促就业、稳就业,近期,阿坝州梳理汇总助企纾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1.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招用工、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业务咨询,提供招聘服务,用工指导,搭建招聘求职平台,落实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奖励政策等公共就业服务。

2.就业见习补贴

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照我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标准可分别提高20%和10%。2022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可按照我州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总和的社保补贴(不包括相关人员个人缴纳的部份)。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招用“9+3”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按其为“9+3”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和的社保补贴(不包括“9+3”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份),补贴期限为1年。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型企业,可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和的社保补贴(不包括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份),补贴期限为1年。

招用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为脱贫人口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和的社保补贴(不包括脱贫人口个人应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当年退役的军人就业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标准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5.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岗位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按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6.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贴息。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项目好且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可以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8.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职工,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按初级1000元/人、中级1500元/人、高级2000元/人给予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3000元/人给予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

9.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脱贫家庭子女、脱贫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培训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企业可以按《阿坝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确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培训补贴。

10.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组织新招录用人员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1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其中,企业缴纳0.6%。

12.普惠制稳岗返还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且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其他行业的标准还未出台)

13.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阿坝州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按照初级(五级)1100元、中级(四级)1600元、高级(三级)2500元)的标准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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