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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07 09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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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立足自然资源优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近日,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阿坝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细则》。《细则》规定,领导干部离任时,应当接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细则》明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应当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审计对象包括:县(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包括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由四川省审计厅授权实施审计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州、县(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州、县(市)工业集聚区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功能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干部。

《细则》规定,重点审计七大方面: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阿坝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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