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阿坝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项目决策制度,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强化责任传导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综合效益,结合阿坝州实际,制定了《阿坝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决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州级部门使用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及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大章节16条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了办法的目的,对阿坝州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决策进行了定义,明确前期的使用原则,界定前期工作范围。
第二部分为决策程序。主要明确了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项目。
第三部分为提出项目清单。开展前期论证研究、实行集体决策、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等流程开展前期决策。
第四部分为前期研究论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建立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并作为项目决策和编制年度投资项目前期计划的重要基础。对项目规模标准、投资估算进行严格把关,保障项目投资估算准确性和实施可行性。
第五部分为集体决策。包括组织审核项目;提出分配方案;决策通过后下达投资计划。明确决策流程,要求及时报送经费使用进度,压实各项目单位前期经费流动和执行,以及信息报送和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压实各负责单位的工作责任,审查和监管责任。
第六部分为监督管理。细化监督检查的方式,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置方式。
五、时间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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